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荆门市律师隆重纪念《律师法》颁布十周年
发布时间:2010年07月20日作者:荆门市律协
2006-5-23
 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于1996年5月15日八届全国人大第十九次常务委员会通过,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《律师法》,荆门市司法局、荆门市律师协会通过多种形式,隆重纪念《律师法》颁布十周年。
    为了切实贯彻实施好《律师法》,5月12日,市司法局党委中心组专门学习了   《律师法》,湖北同进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明学逐条进行了讲解。通过对《律师法》的专题学习,进一步提高了对律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,强化了依法管理、依法行政的意识。5月14日,全市近百名律师走上街头,通过展出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成果、发放宣传资料、开展法律咨询等,大力宣传律师工作。据统计,在宣传活动期间,全市共展出展板二十余块,发放宣传资料千余份,解答法律咨询近百人次。 
     5月15日,市司法局、市律师协会组织召开了纪念《律师法》十周年座谈会,市委副书记陈永贵、市人大副主任张之嶙、市政府副市长汪联舫、市政协副主席刘泽忠等市领导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华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进,以及部分顾问单位领导和20余名律师参加了座谈会。市司法局局长、市律师协会会长龚生雄介绍了我市《律师法》贯彻实施情况;部分律师分别从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、法律援助、法制宣传、法律顾问、县域律师事务所发展、从事律师工作的体会等方面进行了座谈发言;顾问单位代表分别从律师在维护社会稳定、促进依法行政、规范经济行为所发挥的重要作用进行了座谈发言。
      市委副书记陈永贵同志在座谈会上作了重要讲话。他在充分肯定《律师法》颁布十年来律师工作所取得成绩的基础上,就深入贯彻实施《律师法》,提了四点意见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贯彻实施《律师法》重要性的认识,充分发挥律师在构建和谐社会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
 
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中的功能,维护司法公正、促进依法治国、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。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,按照“坚持信念、精通法律、维护正义、恪守诚信”的要求,切实加强律师队伍思想建设、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,培养和树立律师的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,树立服务为民、诚信为本的执业理念,把我市律师队伍建设成为党委政府放心、人民群众信赖的高素质的法律职业队伍。三是要进一步提升律师管理水平,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和行业协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。四要进一步加强对律师工作的领导,研究解决律师工作在改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有关部门要和司法行政机关密切配合,为律师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;公检法机关要切实解决律师调查难、取证难、阅卷难等问题,尊重律师的劳动,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;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,为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制度完善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出处:荆门市律协